三名行凶者陈文乐(案发当时33岁)、梁胜祖(案发当时26岁)及梁伟伦(案发当时19岁)出庭应讯时,其中一人听到控方述说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况后,竟然发出嘻笑声。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:“被告丧心病狂、残忍、冷酷无情、堕落、**及恶毒,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。”
2000年12月6日,陪审团以六比一大多数作出裁定,
三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,误杀罪名成立。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,判处3人终身监禁。2003年,该案件被香港人选为历来最轰动案件中第四位,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、1974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、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门色魔案。此案件于2000年被改编成电影《人头豆腐汤》(There Is a Secret in My Soup)、2001年《烹尸之丧尽天良》。 女死者樊敏仪在1999年4月中遇害,当时她年仅23岁,欠下首被告陈文乐一笔债款未还。主控官指出,1999年3月17日,陈文乐指使梁胜祖和梁伟伦,从樊某的住所强行将带走,带到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三楼陈的住所内囚禁。死者在禁锢期间,先后被3名被告拳打脚踢,10多天后,樊某终因不堪虐待死亡。死者死后,被告3人将尸体肢解,将头颅烹煮后再放入一个公仔软垫内,其余部分弃置在区内垃圾箱,残骸已被运往垃圾堆填区。